记得有一首儿歌的歌词是“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这首儿歌讲述的一个小兔子妈妈,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在出门之前,告诉小兔子不能随意打开房门,要听到妈妈唱的歌声后再开门的故事。小兔子妈妈用她的聪明才智,保护了小兔子的安全。 而本案身为母亲的花花,与小兔子妈妈的行为正相反,将“色狼”娄某引入家中,致使还不到12岁的女儿小蕊惨遭娄某多次奸淫,身心受到重大伤害。 罪犯娄某与被害人小蕊父母均系贵州来浙江青田的务工人员。被害人小蕊父亲因在异地务工,平时不在青田,被害人小蕊与其母亲花花、弟弟、妹妹四人租住在青田温溪。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罪犯娄某碰到花花,罪犯娄某24岁,单身一人在青田务工,花花虽然比娄某大还不到10岁,但却已是个有二女一子的母亲。见是老乡,花花对娄某格外热情,并经常请娄某到家里玩,甚至留娄某在家中住宿,娄某也表现出对花花特别亲热,一口一声刘大姐叫个不定。 但湖涂的花花竟按排娄某与其还不到12岁、才读小学五年的女儿小蕊同住一房间,让娄某与其9岁的小儿子睡一张床。其自己带着小女儿睡在另一房间。色胆包天的娄某,屡屡趁花花儿子熟睡之后,睡到其女儿床上,多次对未满12岁的小蕊实施奸淫。而闷在鼓里的花花还将娄某当作弟弟,供他吃喝。直至2015年6月20日晚上,花花带着三个孩子并叫上娄某一起外出吃完夜宵回家,睡下之后听见其女儿起床上卫生间,但其女儿在卫生间里迟迟没出来,在其打开房门往客厅里偷窥时,发现娄某跟着其女儿从卫生间里一起出来,并一同回了房间。花花遂起疑心,冲进女儿房间对娄某及其女儿小蕊追问,娄某承认了与其女儿发生性关系及当晚跟着小蕊进入卫生间,在卫生间里对小蕊进行猥亵的事实。 案发后经查明,在2014年12月底的一天,搬到花花所住的居民小区,与花花相邻而住的娄某,在趁小蕊到其住所玩之际,即强奸了小蕊,特别是自2015年5月下旬至2015年6月21日凌晨案发,娄某持续借宿在花花家,在花花按排其与女儿同住一个房间之际,几乎天天晚上睡到小蕊床上,对小蕊实施奸淫。案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娄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被害人姓名均已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