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变成了过分的占有,无疑是给彼此埋下了一枚定时炸弹。近日,青田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故事的主人公刘某是贵州人士,高中毕业后就只身外出务工,直到前两年来到了青田,在一家老乡开的烧烤店内当上了店小二。期间,刘某跟这家烧烤店老板的堂妹乐乐情投意合,两人很快便产生了感情,并于男女朋友关系生活在了一起。三个老乡的生活表面看上去感觉很平静,一切都显得那么顺其自然,三人的关系似乎也非常和谐。然而,刘某发现,这一切似乎都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美好。 所谓日久见人心,这家烧烤店的老板李某在和刘某的接触中发现,刘某并不是一个值得自己堂妹托付终生的人,因为在他眼里觉得刘某好吃懒做,最关键的是脾气还差,他怕自己堂妹以后真跟了他后会吃苦,于是乎趁着刘某不在身边的时候经常会在乐乐耳边吹风,让她跟刘某分手。纸总是包不住火,李某的所作所为,刘某很快便有所察觉,觉得他不够义气,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心里也对这个“老板”心生怨气。关于这事刘某平时也没少和乐乐发生争吵。 直到2015年8月24号早上6时许,两人不断恶化的关系彻底的爆发。案发早上他们快要下班的时候,刘某和乐乐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发生了争吵,心情糟透的刘某喝了几瓶啤酒后便只身一人回出租房里。而乐乐随后也坐上了堂哥的电瓶车上,而刘某走在前面并没走多远,当他回头看看乐乐有没有跟上来的时候发现,乐乐跟李某停在路边并没有想走的意思,两人面对面的聊天还时不时在点头。这让刘某气不打一处,立马跑回去把乐乐从电瓶车上用力的拽了下来,欲想把她拖回家。李某也不是省油的灯,他见状从电瓶车上跳了下来双手勒住刘某脖子,两人很快便扭打在了一起,冲突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将被害人李某摔倒在地,造成被害人李吉吕右胫、腓骨下段骨折,李某事后便报了警。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伤势程度为轻伤一级。 青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国发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了以上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