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伙因盗窃前脚刚出法庭,才回家四天又因盗窃被抓。近期,刚满18周岁的王某被青田县人民法院撤销前罪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王某是仁宫乡人,出生后不久母亲就离家出走了,父亲一直在国外打工,因而,从小到大,王某都是跟随奶奶一起生活。也许是因为没有父母在身边,初中还毕业,王某就走上了社会,也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 人生如心棋,一招棋错满盘皆输。2015年7月7日夜里,王某与同伙因没钱上网,便离开了网吧。也就在这个时候,两人发现网吧路边停放的一辆小轿车后门没锁,就起了贼心,准备到车里“洗劫”一番,然而,最终,他们只偷得了车内的三枚方章。随后,他们又坐公交车来到县人民医院,趁医院门口的水果摊老板不注意,顺手牵羊般顺走了水果摊上的一些西瓜和山竹。 所谓一回生两回熟,前两次的顺利盗窃也满足了两人偷东西的快感。到了7月8日凌晨,两人又来到县城江南大道“漫咖茶座”外,王某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撬掉了茶座窗户的防盗杆,并登堂入室,窃取了茶座内800余元人民币和6包万宝路香烟。偷到钱后,他们立即打车回到油竹某网吧继续上网。也许因为缺失关爱与管教,直到被公安机关在网吧抓获,王某和同伙还沉迷在游戏之中。 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2015年11月30,因王某作案时还不满18周岁,青田县人民法院本着保护未成年的原则,对其作出了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的判罚。王某在法庭上也口口声声对痛哭不止的奶奶保证,从今以后学门手艺,好好做人。 然而,但由于难改好吃懒做、沉迷网络游戏的旧疾,才过了四天,法院连判决书还没送到王某手上,本应吸取教训的他再次因盗窃电瓶车被公安机关逮捕。 审判当天,在法庭上,被问及为何去偷车时,王某说他刚从朋友那学到如何搭线发动,就去试了下身手。却没想到这好奇的尝试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很快地,该案由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盗窃罪向青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而且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日前,该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