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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亮点纷呈
时间:2007-03-15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亮点纷呈
“案多人少” 成人民法院突出矛盾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3668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8105007件。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3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报告时通报的司法统计数字。  “一年810多万件案件,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平均到每一天就是2万多件。”来自山东的全国人大代表尹忠显说。  为什么多年来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解释说:“造成案件数量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而且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进入到司法程序。”  事实上,“案多人少”已成为近年来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关注的一个问题。以占全部案件绝大多数的民事审判为例,近年来,民事法官年人均结案达到120余件。就是在案件较多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一个法官一年办几百件民事案件的情况也不少见。  与此同时,不容乐观的另一个现实是:2000年以来,全国共有近2万余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基层法官因各种原因离开法院。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条件艰苦、经费不足。一些法院发不起工资,甚至一年才发4个月工资;一些地方甚至“办公无房、审判无庭”。  这引起不少代表担心:一面是“案多人少”,一面是法官流失,这些突出问题会不会影响审判效率,造成案件积压和少部分案件久拖不决,进而影响审判质量? “可喜的是,虽然案件逐年上升,但人民法院还是通过克服种种困难,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案件的公正合理。”尹忠显代表说。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支持了尹忠显代表的判断:2006年,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稳步提高,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89.72%。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商请有关部门逐步解决法官编制不足和人才流失问题。在经费物质保障方面,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和完善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向基层人民法院包括人民法庭倾斜,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肖扬在报告的结束部分郑重承诺。 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法官流失、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从而使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更加坚固,这是代表委员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 宽严相济 1713名刑事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2006年,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共依法宣告1713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通报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1713人中,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占51.61%,不构成犯罪的占48.39%。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说,“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是肖扬院长一直强调的刑事审判原则。一年来,人民法院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保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肖扬在报告中同时指出,2006年,人民法院依法保障被告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保证被告人受到合法、公正、文明的审判,共为17221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不少代表和委员注意到,肖扬在报告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时,着重提到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表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肖扬在报告中说,200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爆炸、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245254件,判处罪犯340715人。  姜兴长表示:“与此同时,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罚,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大,被告人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具备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罚,并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依法严厉惩罚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肖扬的话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的立场。 2006年人民法院共判处825名县处级以上官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2006年,人民法院共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25人,地厅级92人,省部级9人。 “查处了那么多大案要案,振奋了党心民心。我们对反腐败充满信心!”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光说。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显示,2006年,全国法院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23733件。其中,公司企业人员贿赂犯罪案件359件,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件8310件。 记者就有关统计进一步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据介绍,在2006年人民法院判处的889042名罪犯中,共有24890名国家公务人员。其中,国家机关人员占29.0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占47.86%,金融机构人员占4.60%,人民团体及其他公务人员占18.52%。 “要注重发挥制度的导向、惩戒功能,为惩治腐败统一标准、规范程序。”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储亚平说。 全国人大代表李道民表示,对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来说,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很艰巨。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回应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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