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规范司法救助金审核程序确保最困难的当事人得到救助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金的审核发放程序,确保最困难的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切实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我院对司法救助金审核程序进行了规范。经过审核,2008年确定向14起执行案件的26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总计28.07万元。具体做法为:一、对全院1105件历年执行终结(中止)案件进行初审,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劳资纠纷案件,抚养、赡养、离婚等家庭纠纷案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二、对已清点出的四类案件进行二次审核,将涉案当事人为农民、下岗工人、低收入者、年老多病者列为优先救助对象。三、由审监庭负责对通过两次审核的案件当事人进行逐一约谈、走访,通过当地基层组织、周边群众等途径全面了解当事人的生活境况,最终确保使最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涂军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