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全程监督机制有效提升办案质量 为有效提升办案质量,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我院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庭的监督职能作用,摸索建立了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归档的全程监督新机制,大大减少了案件差错率,有效保障了案件的质量水平。主要做法为: 一、在案件的立案、审理阶段,通过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全程监控案件办理中的数据录入情况,及时提醒纠正数据错误,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随时监控案件审限情况,对临近审限的案件,按照剩余审限从多到少分黄色(20天)、橙色(10天)和红色(5天)三级警报,分不同时段发书面督促函致办案人员,以警示、督促其提高效率。 二、在案件执行阶段,加强对执行裁决事项的监督。规定执行异议、追加被执行人、程序终结等裁决性事项由审监庭办理,执行部门需检齐有关案卷材料移送审监庭,由审监庭组成合议庭专门就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进行审核,并依具体情况作出退回补充材料、作出驳回或准予裁定。今年1-12月份以来,共办理执行裁决案件185件,其中移送裁定程序终结(中止)案件141件,经审查符合条件裁定程序终结的137件,因不符合条件被退回执行部门4件,裁定追加(变更)被执行人10件,办理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案7件。 三、在案件归档阶段,要求各业务部门逐月将需归档入库的案卷移送审监庭进行质量评查。经评查,将无法律差错、材料齐全、符合卷宗装订办法的案卷确定为合格,而只有由审监庭签发为合格的案卷才最终能够通过档案验收入库。今年以来,该院审监庭共评查各类案件3065件,查出案件存在一般差错并向各业务庭反馈的案件143件。 (涂军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