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原告起诉告自己 糊涂包工头昨日被拘留 谁会愿意当被告?为了催讨工程款,湖北籍的包工头幸某竟然策划让自己当被告,伪造诉状把自己和承包人、另一包工头一同告上法庭。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他因虚假诉讼行为,被青田法院处以10日拘留。 2006年8月,温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温州交建)承建57省道青岱县改建工程汤洋至将军岩段工程后,将其中的路基挡土墙工程承包给李某,李某又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幸某。 为了催讨工程款,幸某通过复印、传真等方式找来11张身份证复印件,并假冒这11人在起诉书和授权委托书上按下指印,向法院以劳务合同纠纷将自己、李某及温州交建一同告上了法庭。同时,幸某还伪造了一张工资欠款清单,希望通过诉讼,让李某和温州交建对工资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原以为一切安排得天衣无缝,却无奈在清单的落款日期处露出马脚,因为2009年11月31日是根本不存在的。 审理过程中,被假冒的一名原告安某主动来到法院,称对起诉之事一无所知,三被告也没有欠自己工资。而他之所以将身份证复印件给了幸某,是因为幸某答应会给100元的好处费。 假的永远真不了,在铁的事实面前,幸某对其虚假诉讼的行为供认不讳。6月21日,青田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幸某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孙梦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