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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三庭科学办案 提升案件质效
时间:2010-09-02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民三庭科学办案 提升案件质效
民三庭面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存在诉讼主体多、相关证据多、调解工作繁杂,保险公司对事故赔偿项目的理赔标准与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有较大的差异和滞后,特别是误工费提高到每日75.28元,赔偿数额大幅度增加超过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赔标准,给法院调解造成极大的难度,加之今年案件收案呈现不断上升趋势的情况下,全庭人员化压力为动力, 6、7、8连续三个月所办结的案件中,各项重要办案指标均处在全院前列,其中结案率、同期结案率已达90%以上,调解率已达75%以上、调撤率已到84%以上,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审判质量和效率效果明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加强调解,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工作原则。在调解过程中注重“法”与“理”的结合,向当事人讲之以法、晓之以理,引导当事人依法主张权利;注重用“心”调解,秉持“热心、诚心、耐心、公心”,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诚感人,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注重“察言观色”,把握调解时机,根据案件不同性质、难易程度及当事人心理特点等确定调解方案,审时度势促成调解。 二、加强沟通,合作共赢力促案结事了。及时与相关的保险公司进行联系,消除分歧,让保险公司在其利益等因素合理范围内接受调解结案,做到审执兼顾,力争每调解1件案件就能执行完毕1件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民三庭在交警大队设立办公室,对于要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采取口头起诉、现场受理、就地开庭、当庭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大大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在部分案件的调解中,积极邀请交警大队协助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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