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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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5-16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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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丽水市中院的具体安排,我院决定在2011年开展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隐匿、转移或低价分财产、外出躲债、假离婚、假析产、假诉讼、假破产等规避执行行为,从而有效破解债权实现的“瓶颈”,改善执行环境,净化执行秩序,最大限度地及时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健康、有序、长远发展。(执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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