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法院 > 新闻中心 > 主要信息  
谨防骗子以领法院传票名义进行诈骗
时间:2011-05-16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谨防骗子以领法院传票名义进行诈骗
  “先用语音电话接通,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要求接听单位和群众到法院领刑事传票。而转入人工服务后,对方则以信用卡透支或洗钱为由,要求提供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号。”近日,以法院名义进行诈骗的骗局再一次在青田出现。  今年4月末开始,青田县有多位群众反映,他们接到一个不显示电话号码的语音电话。对方自称是丽水市中院工作人员,要求接听单位或群众于当天下午4点半之前,到丽水中院领取刑事传票,并声明是最后一次通知,否则将对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当按照对方提示音回拨后,电话则转入人工服务,对方以你信用卡恶意透支或洗黑钱等为由,要求提供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对。然后告诉群众,你的账号已被洗黑钱组织盗用,已不安全,要将银行卡上的钱汇入其所谓的“安全账户”,使诈骗得以完成。  法院提醒:不听不信不汇款  自该诈骗电话出现以来,已有数位群众来青田法院咨询,青田法院对来访和电话咨询的群众耐心解释,并提醒群众保持警惕,对他人不要轻易提供银行账号密码等信息,不要往其他银行账户上汇款,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我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上一篇:我院开庭审理“丽水酒驾第一案”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12368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