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司法确认 促进人民调解青田县法院即时发出司法确认决定书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真没想到现在不用打官司也能取得和打官司一样的法律效力”,手拿着 “(2011)丽青调确字第1号”司法确认决定书的周某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当事人周某因违规驾车发生了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经青田县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调解与其所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支公司达成了保险理赔协议。协议签署后,两申请人随即向青田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法院民三庭法官迅速对该案进行审查,当日即完成实施司法确认的各项工作并向双方送达确认决定书。 县法院成功发出首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将进一步促进青田县健全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机制,使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更加简易、快捷,对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缓解法院工作的压力等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省时、省力、省钱的司法确认机制解决纠纷,有利于合理分流社会矛盾纠纷,真正体现调解优先的原则,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民三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