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一庭成功调解一批涉企劳动争议案件 2011年9月30日,本院受理了原告胡孟等人与被告名典鞋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告名典鞋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的劳动争议纠纷共七个案件。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因各方当事人的矛盾突出, 名典鞋业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案件的审理陷入僵局。 名典鞋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我县的知名企业,其与员工的纠纷如未能妥善解决,会使矛盾激化。为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承办法官没有直接对案件进行宣判,向分管院长汇报后, 院领导高度重视。经过章副院长的多方几次协调,名典鞋业集团有限公司终于表示愿意与员工进行协商。 日前,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所有执行款到位,七个案件均得以圆满解决。(民一庭詹玲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