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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过限制高消费促使一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时间:2012-06-25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我院通过限制高消费促使一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近日,执行“110”接申请人王某举报,将一长期隐匿、规避执行的“老赖”叶某抓获后,执行干警责令被执行人“叶某”立即按照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支付王某借款4万元及利息,“老赖”叶某态度嚣张,以自己没有财产为由,拒绝履行。并声称“自己只不过是欠钱,现在社会上欠钱的人这么多,又不是犯罪,不应该受到这种“抓捕”的待遇”。执行干警训斥叶某后对其进行了搜查,在皮夹中发现了叶某前几日使用过的飞行票和高档酒店住宿发票,当即向叶某送达了高消费禁止令,禁止叶某在法院案件履行完毕前实施高消费行为。同时,对叶某进行厉害释明,根据其情节可对其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经过长时间的教育和思想工作后,叶某的精神压力不断增大,思想发生改变,最后主动联系亲戚朋友筹款将案件履行完毕。(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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