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溪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农村房屋拆建而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 近日,温溪法庭调解一起因农村拆建房屋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该案原被告均系温溪新洋村村民。村民朱某家有一房屋需要拆除重建,故雇佣同村村民季某等人为其拆房。季某在拆除过程中不慎从二楼坠落,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构成9级伤残。该村村委会曾对该案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无果后,季某诉至本院。朱某认为认为自己已将工程承包给同村的叶某,不承担任何责任,仅同意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一定补偿。调解陷入僵局。我庭建议双方先咨询律师,对各自的责任区分明确后再安排调解。同时经被告朱某的申请,承办人到新洋村实地走访调查,并对被告申请的案发现场的证人详细询问,办案人员初步认定的事实反而推翻了被告的陈述,即拆除老屋系屋主直接雇工施工,并非承包他人。承办 人考虑到双方是同村村民,也是隔壁邻居,双方有感情基础,于是再次召集双方及亲属进行调解。 在法庭调解过程中,朱某的妻子数度情绪激动,坐在地上大哭大喊,表示愿意赔偿7万元,若原告不同意,就等法院判决,扬言就是坐牢也不会赔偿,甚至表示要在原告家自杀。 后经承办人、朱某的亲属及其律师的多方努力调解,双方达成了统一意见:朱某总计赔偿季某95000元,该款分三期支付。于是这起由农村房屋拆建而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维护了辖区稳定。(温溪法庭 叶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