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是我院多起案件的当事人,因为拖欠数人债务,被多名其他当事人起诉在案。现郑某已有一套房屋被我院查封,等待拍卖。徐某在国外经商,起诉郑某拖欠其欠款两笔,一笔10万元,一笔14万元。我院承办干警在审核欠条的过程中发现第二笔14万的欠条有不少疑点,于是在电话中跟徐某进行了沟通,并旁敲侧击的指出该借条存在的种种问题,徐某借口信号不好,匆忙之中挂掉了电话。随后办案干警与徐某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认真的交流,并特意说明了虚假诉讼的严重后果。第二天,徐某的委托代理人来我院申请撤诉。 徐某认为我院干警在郑某拖欠多人多笔欠款,且在一笔10万元欠款为真实的情况下,对另一笔14万元的欠款就不会仔细审查,以期在随后的房屋拍卖中获利。我院干警本着对每件案子负责,对每位当事人负责,让每个人在每件案件中都能体会到司法的公平正义的精神,认真审查,仔细核对,最后揭发了这一虚假诉讼案件,最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温溪法庭 牛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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