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青田法院立案执行徐某与石某、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标的4.4万元。当时经法院执行,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裁定中止执行。2013年2月25日,申请人徐某向本院提出被执行人石某持有普通护照,并随时准备出境,并要求将被执行人石某所持有的普通护照作废。执行人员马上采取措施,至公安出入境查询,发现石某持有护照并已入境,遂依法作废了石某所持有的普通护照。近日,石某因出境其护照被海关依法予以查扣,才得知因尚有未了的民事案件已被青田法院作废了护照,无奈之下,被执行人石某主动来到青田法院一次性清偿了全部款项。石某表示,他以为十几年的案件了,青田法院不会再管了,想不到还会造成自己现在得不偿失的局面。 (执行一局 尹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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