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法院 > 新闻中心 > 主要信息  
青田法院顺利执结一起16年前案件
时间:2013-05-0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1997年,青田法院立案执行徐某与石某、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标的4.4万元。当时经法院执行,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裁定中止执行。2013年2月25日,申请人徐某向本院提出被执行人石某持有普通护照,并随时准备出境,并要求将被执行人石某所持有的普通护照作废。执行人员马上采取措施,至公安出入境查询,发现石某持有护照并已入境,遂依法作废了石某所持有的普通护照。近日,石某因出境其护照被海关依法予以查扣,才得知因尚有未了的民事案件已被青田法院作废了护照,无奈之下,被执行人石某主动来到青田法院一次性清偿了全部款项。石某表示,他以为十几年的案件了,青田法院不会再管了,想不到还会造成自己现在得不偿失的局面。       (执行一局 尹力杰)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温溪法庭成功揭露一起虚假诉讼案件
上一篇:我院召开“三带三敢三不怕”作风教育实践活动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12368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