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行“阳光执行”工程,通过规范执行细节、量化执行目标等措施,有效地推进了破解“执行难”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做法:一是规范执行细节,实现工作程序规范化。我院今年6月份出台了《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程式化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将整个执行流程分解到各节点,明确每个节点的负责人和办理时间,从立、查、执、审、结四个方面加强了执行案件的监督管理,实现了以规范的制度管案、管人。二是量化执行目标,实现专项活动常规化。打破就案执案的老工作模式,实行分段分工分组,按区域“疏堵结合”的新模式,量化工作。并开展了“春节执行会战”、“信用社案件清积活动” 和“非诉执行案件清积活动”等一系列集中执行活动,及时、妥善解决了一大批“骨头案”、“马拉松案”和“抽屉案”。三是整合集约资源,实现执行联动常态化。强化与银行、土地、房产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对被执行人的约束和制裁力度,主动与县政法委、人大、政协等部门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的形式,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凝社会之识、聚社会之计、举社会之力集中化解执行难。四是完善各项机制,实现保障措施制度化。充分发挥“执行110”的指挥棒作用,全天候执行,24小时待命,力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力争将当事人的权益实现最大化。建立被拘留人体检“绿色通道”, 提高体检效率,增强安全系数,降低被执行人逃脱的执法风险。完善“执行回告制度”和“执行会诊制度”,使之常态化,提高执行效率,减少信访风险。(执行一局 陈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