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田法院执行干警发扬“三带三敢三不怕”精神,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3年8月17日,周六,21点30分,执行一局干警接到110报警平台举报电话,反映一案件被执行人现在青田鹤城东路加油站附近,接到举报电话后,执行干警组织人员,迅速出警,并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将被执行人控制带至法院。据悉,本案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金某在承包工地过程中租用申请执行人滕某挖机款项,共计16000元,在执行过程中,金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声称其无力偿还,见此情形,执行干警马上开出拘留决定书,并当面对其进行宣读,迫于法律的威严,金某立即要求打电话给朋友将钱送来,15分钟以后,金某朋友将执行款送至法院并当面交付申请执行人滕某。 8月19日,本案申请执行人滕某及其老乡再次来法院执行干警办公室,对经办案件干警说道:“作为一个外地人,青田法院执行干警在办案时候,不拍苦,不怕累,加班加点为我们拿回了血汗钱,我们非常感动,感谢青田法院!”(执行一局 潘秋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