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院长齐奇对青田法院涉侨公告案件情况反映作出批示 |
|
时间:2013-12-1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
|
日前,省高院院长齐奇在《浙江法院情况反映》(第65期)《青田法院反映涉侨公告案件中部分原告故意隐瞒被告联系方式现象需引起重视》一文上作出批示:“请办公室复印送几个侨乡的基层院长参阅,重视一下。” 近年来,青田法院涉侨公告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占全部涉侨案件的40%,是其他民商事案件公告率的2.5倍。该院发现部分涉侨案件存在原告故意隐瞒侨居海外的被告的联系方式、导致法院需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形,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为缩短诉讼时间,二是为获取被告缺席审判的诉讼利益。该院认为,涉案侨民多身处海外,在对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甚至捏造其联系方式的情形下,将损害侨民的合法权益。为此,该院建议对涉侨案件,可要求承办法官主动调查核实侨民情况,并与公安机关、侨联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取得当事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努力保障侨民出庭应诉的权利。(邓 媛) |
|
|
下一篇:程序终结 事不了
上一篇:党代表杨艳萍法官工作室参加“学雷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