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8日,我院执行局为两位老年人成功追回2万元执行款。 申请人周某、陈某,系我县东源镇红光村村民,平时务农在家,均已70多岁高龄,原想获取借贷利息收益来安度晚年,却不曾想几十年血汗钱交付他人难以收回,为此陷入生活困境。三年来曾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周某家中追讨债务,均空手而回,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周某向周某、陈某支付本金及利息,但周某一直未履行,为此周某、陈某向青田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立即与周某取得了联系,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调查, 并于2013年12月19日,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周某所有房屋的三楼并强制进行腾空处理,经多次找周某沟通协调,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临近年关,周某将卖猪及劳务所得拿出并多方筹措,共筹得2万元,现场交付给了申请人,周某、陈某感激不已,纷纷表示是法院维护了她们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 王信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