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成功和解一起两死两重伤重大交通肇事涉外附带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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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2-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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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注重案结事了,2014年12月30日成功和解一起两死两重伤重大交通肇事涉外附带民事案件。 简要案情:2014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许,被告人章乃杰驾驶其车牌号为浙K0392R的小型轿车从丽水往青田县高市乡方向行驶。当日10时40分许,被告人章乃杰驾车途径温寿线88KM+20M(海口镇高沙村)路段时,驶出道路左侧路外,碰撞路边的行人黄金海、FABIO LAN(巴西国籍)、黄红晓、鄢金连,造成被害人黄金海、FABIO LAN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黄红晓、鄢金连受重伤以及车辆受重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青田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章乃杰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下简称原告人)蓝丽军、黄红晓、鄢金连、黄群毅、黄群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死者FABIO LAN系巴西国籍,故原告人蓝丽军、黄红晓以巴西标准要求赔偿其子FABIO LAN死亡的损失261万余元;原告人鄢金连、黄群毅、黄群芳按照同案同判标准要求赔偿其近亲属黄金海死亡的损失251万余元;原告人黄红晓构成十级伤残,要求赔偿29万余元;原告人鄢金连因遗留左侧肢体偏瘫构成交通事故四级伤残,因颅脑损伤构成七级伤残,评残后符合三级护理依赖,要求赔偿140万余元。五原告人共要求被告人章乃杰赔偿682万余元。经查明五原告人合理损失达250万余元。 本案涉案赔偿数额巨大,又系涉外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另被告人前期已竭尽全力赔偿30余万元,现羁押在看守所,已无赔偿能力,也无可执行的财产。若直接判决,很难实际履行,社会效果较差。故我庭高度重视,注重案结事了,积极做好附带民事和解工作。通过二个多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害方对被告人交通肇事行为表示谅解,实行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刑庭 楼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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