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5年,被告徐某因欠叶某70万元无力偿还而被诉至青田法院。判决生效后叶某申请强制执行,徐某收到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材料和文书后,向青田法院申报了名下房产,并承诺对其房产不进行转让、抵押、赠与等行为。 2016年2月,青田法院依法查封了徐某名下的房产。然后,仅仅只过去了半年时间,徐某就不顾先前承诺,擅自以共有为由进行分割,并把房产所有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2017年4月,青田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2018年5月15日,青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程序后,鉴于被告人徐某有还款意愿,法庭作出了上判决。 据了解,开庭当天,法庭旁听席的第一排和第二排坐着13名特殊的旁听人员,其中6名是从拘留所集中带来旁听的“老赖”,7名是法院执行干警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特地通知过来旁听的被执行人。听着检察官、法官的谆谆教诲与徐某的后悔之辞,旁听的13名被执行人内心颇受震撼。休庭期间,王某、尹某等被执行人当场要求打电话让家人送钱来,金某等人表示要主动和申请人协商,争取早日将案子了结。 案件审理后,青田法院执行局共收到款项8笔,共计12万元,涉及执行案件7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