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田法院妥善处置一起当事人抢走卷宗材料欲撕毁询问笔录和送达回证事件,对徐文友(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青田县温溪镇人,系被执行人徐炜之父)及徐学珠(女,汉族,1959年11月出生,青田县温溪镇人,系被执行人徐炜之母)以妨碍执行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并分别罚款5000元。 8月10日上午,该院执行干警对一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徐炜名下的某酒店进行现场执行时,由于被执行人徐炜不在现场,执行干警对案外人徐文友、徐学珠作相关调查笔录,并将徐炜所有的该酒店股份冻结裁定现场予以送达。徐文友对调查笔录及送达回证内容表示无异议并签字确认。徐学珠以为该冻结裁定开具后便无法经营该酒店,趁干警不备迅速抢走桌上的卷宗材料,扔到徐文友处要求撕毁询问笔录及送达回证上的签字材料。徐文友捡起卷宗欲将相关材料撕毁,执行干警见状马上制止,将卷宗夺回。 事件发生后,该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此情况并请求增援。增援干警赶到现场后,将徐文友、徐学珠带至法院进行了释法教育。两人承认错误并书面检讨。鉴于两人反省态度较好,且并未对卷宗材料造成严重影响,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两人已于当日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