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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浙C76613宝马轿车拍卖公告
时间:2014-02-24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拍卖公告

2014)丽青法拍字第006

青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3410时至201434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青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青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c76613宝马轿车壹辆,初次登记日期20053月,保险终止日期(不详),检验有效期20143.强制报废期止(不详),车辆型号宝马BMW7221(BMW520i)(车辆识别代码LBVNA39054SA51138),发动机号226sl32715670,排量2171ml,累计行驶里程约172838公里, 已使用年限810月,非营运。

评估价:10.9440万、起拍价:8万、保证金2万、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3310时止接受咨询【上班时间】,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于201433日上午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如有罚款、养路规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竞买人在竟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车管所车辆上牌等规定,并自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或不能过户后果。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39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青田农行鹤城支行,账号:8453010400022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8-6825062,监督电话0578-6819782

联系地址:青田县临江路塔山下

网址:http://www.qtfy.gov.cn/

 

青田县人民法院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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