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2日 在青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徐蓓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创建“平安青田”、“法治青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215件,办结42182件,同比分别上升97.5%和93.7%。其中2016年,收案11332件,办结10722件,收结案均首次突破万件。 一、抓好司法办案,正确履行职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依法惩治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830件,同比增长77.7%,判处罪犯393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05人。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放火、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418件, 判处罪犯527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8件,判处罪犯40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48件,判处罪犯70人。2012年妥善审结实烨房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抽逃出资一案,涉案金额达9.5亿元。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对1357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19人免予刑事处罚。强化人权保障,为546名认知能力较低或家庭困难无力请律师或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辩护率达81.2%。 调判结合化解矛盾纠纷。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6878件,同比上升99.2%,解决争议标的额62.5亿元,同比上升91.8%。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8.5%,对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判。以维护公序良俗、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6430件,审结因交通事故、雇员受害赔偿等引发的侵权类案件1219件。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9599件;审结买卖、服务、承揽等合同类案件1639件;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案件855件。公正保护华人华侨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商事案件1321件。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确认5560件人民调解协议、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 强化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实行异地集中管辖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司法监督职能,有效破解“民告官”立案难问题。审结行政案件91件,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22件,审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46件。开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9%。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通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向县委、县人大报送相关建议、为党政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宣讲等方式,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行政机关执法管理水平。 加大执行保护胜诉权益。共执结各类案件12137件,同比上升142.6%,执行到位13.4亿元。加大对抗拒、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累计曝光“老赖”319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4960人,司法拘留318人,将5606名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落实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借助公安协控机制抓获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547人,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可躲。依托与公安、房产、银行等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共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3万次、房产1.8万处,让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处可藏。制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狠抓“六个一律”、“六个不得”刚性执行措施的落实,加大执行强制威慑力度。开展涉民生、涉侨、涉公职人员等专项执行活动及“零点行动”,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共同出台文件,敦促涉民事执行案件的公职人员自动履行义务。 二、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推进。紧贴“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建立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协作机制,保护绿水青山,促进生态文明。依法严惩违法排污者,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1件,判处罪犯16人,对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3件污染环境案件依法准予执行。审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18件,判处罪犯35人。全面推行“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7件,准予执行率为71.4%,既支持政府依法征迁拆违,又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金融风险,保障生产要素的集约利用。落实帮扶企业各项措施,坚持差异化司法处置原则,用足“活查封”、“腾笼换鸟”等做法,妥善处置各类涉企纠纷506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29.9亿元,及时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传递扩散风险,帮扶企业渡过难关。注重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处置不良资产案件1724件,涉案标的额16.9亿元。在全市率先采用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受理案件40件,标的额3.4亿元,平均审理天数仅22天。2013年妥善处置凯乐公司系列案43件,涉案标的额4.6亿元。 深入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畅通申诉信访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79件次,通过判后答疑、主动约谈、司法救助、引导诉讼等途径化解信访事项。全力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G20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平安夺金鼎等重要节点的维稳工作,努力守护平安青田。立足执法办案,梳理分析审判执行中反映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7份,推进社会管理优化。组建青年法官讲师团参与法治宣讲,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村镇、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17次,参与群众1.6万余人次,努力营造信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牢记为民宗旨,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 着力提升诉讼便民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强立案指导,规制滥诉,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6.7%。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探索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送达,推行网点式跨区域异地立案、档案查阅、案件查询、预约接访等诉讼事务,尽可能减少当事人、律师奔波之累。累计为当事人出具协助调查函1840份,为律师出具调查令85份,有效解决当事人、律师调取证据难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准予当事人缓交诉讼费1676.8万元,减、免诉讼费25.5万元,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59.5万元。设立“党代表杨艳萍法官工作室”,听取社情民意,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和完善“青田大调解”工作机制,认真开展诉调对接与立案调解,在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4036件,诉前纠纷化解率达18.7%。建立家事纠纷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借力民意妥善化解家事纠纷,该机制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省高院院长陈国猛的批示肯定。在全县聘任53名家事调查员,在海口镇成立首个“家事审判调查中心”,辅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先行介入纠纷调解。创立“微信+微课”的家事纠纷心理疏导新模式,促进家庭关系情感修复。在县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派法官常驻调解,促进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效对接,高效调处纠纷2052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天。在全市率先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工作站,推动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优化创新涉侨司法服务。年均办结涉侨民商事案件1513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8.1%。成立涉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侨网络法庭,开通简案快办绿色通道,为涉诉华侨提供便捷的多平台人性化服务,涉侨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7天。聘请15位海外司法联络员、13位海外家事调查员,提请人大任命6名侨领为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侨领优势,协助法院参与化解矛盾、送达法律文书、督促履行执行义务。编发涉侨诉讼指导手册两则,解答诉讼疑惑,防范纠纷风险。转化调研成果,编制《涉侨审判白皮书》,得到社会高度赞誉。涉侨审判工作三次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的批示肯定。 四、推进司法改革,打造智慧法院,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效率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一“牛鼻子”,稳妥推进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严格执行员额比例和法官入额标准,首批共遴选入额法官30名,确保优秀审判资源集中在审判一线。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由领导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院、庭领导办案2573件。推进庭审实质化和量刑规范化,严格非法证据排除,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部分案件的指控事实和罪名被依法变更,严密防范冤错案件的发生。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对1056件法律适用无争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盗窃等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办机制,平均审理天数仅4天,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15年以来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8055份,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9.6%,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录播89件,规范庭审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78次,邀请社会各界6000余人次走进法院,传递司法正能量。推行案件全程回告制度,在审判、执行各个节点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将办理情况全面、及时地反馈给当事人。坚持推进公开透明的网络司法拍卖,通过淘宝网拍卖涉讼资产,成交270件,总成交额4.3亿元,平均溢价率为4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320.4万元。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阳光司法优秀法院”。 推进法院管理智能化。坚持科技强院,运用“互联网+审判”思维,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高清数字法庭改造,率先试点庭审记录改革,累计以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案件4495件,占同期全部开庭案件的45.5%,当庭宣判率达86.2%,有效提升庭审效率。建成具有远程指挥、证据现场采集、决策分析等多项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运用网上案款退缴费系统,实现“一案一人一账号”的案款智能管理。完成建院以来所有诉讼档案的电子扫描,共计11.8万卷689.3万页,实行档案信息化管理。 五、坚持廉洁司法,狠抓作风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狠抓司法廉洁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队伍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补短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全力抓好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家庭助廉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每周领导班子带队巡查纪律作风,并进行问责处理。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审务督查和案件“回头看”等活动,倒逼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做好司改过程中的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警争做司法改革的支持者、参与者、推动者,确保法院队伍信念坚定、忠诚使命。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集体议事、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和统筹管理的水平。落实青年干警导师制,加快青年审判骨干培养。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岗位技能竞赛,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干部选拔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与温州大学共建法律人才合作培养基地,实现院校之间资源互补、交流互动。开展青年干警座谈会、邀请心理辅导专家进行专项讲座等活动,关注干警的心理健康,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加强审判理论和实务调研,发表各类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80篇,完成省、市级重点课题12个,15项调研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船寮法庭综合审判大楼于2015年落成并投入使用,温溪法庭被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充分发挥四个人民法庭的地域优势,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综治工作,开展巡回审判177次,零距离为基层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加强警务保障和安全防范工作机制,累计安检来访16万余人次,成功处置突发性事件27起,切实保障涉诉群众、法官的安全及法院的正常秩序。 六、坚持严以用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抓好法官队伍在司法理念、办案质效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法官联系代表制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信访接待等工作。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5次,及时回复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络沟通,认真办理回复政协委员提案。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普通程序案件6306件,陪审率达98.4%。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保障律师依法执业,重视听取和采纳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年来,我院共受县级以上单位表彰集体40次、干警93人次,先后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2次,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5次,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标杆,连续十五年在全市法院年度考核中荣获一等奖。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县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多年来,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很多的支持和帮助,使我们深受鼓舞、倍感珍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加剧。案件数量连年持续上升,审判执行压力不断加大,2016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已达313件,相比五年前近乎翻了一番,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状况堪忧,内部挖潜消化的空间越来越受限。二是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暴力抗法或报复威胁法官及家属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债务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现象突出,无财产可供执行和财产变现难情况加剧;社会公众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界限认识尚未清晰,破解执行难问题需要进一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三是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新类型新问题案件不断出现,青年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司法体制改革将推动法院审判权运作机制发生重大改变,法官队伍稳定面临巨大考验。对此,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 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开展“三大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美丽青田、幸福侨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忠实履职,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强化证据裁判规则,规范量刑尺度,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高度重视群众利益诉求和民生保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调促和,以判止争,及时有效化解民商纠纷,着力保障民生和谐。更加注重行政争议协调和实质性化解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勇于担当,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视全县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等中心工作的司法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社会发展新常态。妥善处理企业资金链、互保链和房企衍生的各类纠纷,慎重审理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重大案件,兼顾依法处理与能动保护的关系,防范区域金融风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依法保障打好治水拆违攻坚战,强化司法保障理念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相结合,助力美丽青田建设。 三是以民为本,进一步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以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切实抓好“大立案、大调解、大服务”三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推进诉调对接中心和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强化统筹执行、铁腕执行、智慧执行、规范执行,用足用好用尽各种执行强制措施,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指导调解、送法普法等工作,真正让司法走进群众、让群众亲近司法。 四是接轨司改,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推进审判团队组建,建立适应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加强与县侨联、县妇联等单位的横向联动,深化涉侨审判、家事审判特色工作。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固本强基,进一步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切实把各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持之以恒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信仰教育,强化业务能力培养,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更加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七个绝不允许”,严守“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和“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守则,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努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县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记使命,锐意进取,以敢于啃骨头、破坚冰、闯险滩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不懈努力,为服务保障青田科学发展,打造美丽青田、幸福侨乡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