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24日 在青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柳启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抓好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提升司法公信,有效维护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212件,结案8963件,同比分别上升29.3% 和27.4%,一线法官人均办案269件,全年质效数据位列全省前茅、全市第一,荣获全市法院年度综合考核第一名,连续十四年获得一等奖,被市中院评为优秀集体、荣记集体三等功,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县委评为2015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一、坚持公正高效司法,维护社会平安和谐 充分保障群众诉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要求,坚持依法受理案件,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共登记立案6343件,同比上升38.2%,当场立案率达97.9%。针对立案登记制实行后出现的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增多等情况,进一步加强诉调衔接和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通过引调成功化解各类纠纷790件,诉前纠纷化解率达15.5%。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65件,判处罪犯704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绑架、涉毒等犯罪266件368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件4人;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9件19人。对276名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从犯、未成年犯依法宣告缓刑。注重刑事和解,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776万元。强化人权保障,为158名无经济能力、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出庭辩护,同比上升58%,辩护率达98.5%,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办机制,快速分流处理轻微刑案237件,平均审理天数3.5天,当庭宣判率99.3%,服判息诉率100%。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认真贯彻民事诉讼法及新司法解释,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145件,同比上升36%,涉案标的金额15.42亿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8%。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相邻权纠纷案件1342件,在此类案件中引入庭前心理疏导宣讲制度,依法维护和谐家庭关系与社会公序良俗;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保险合同等案件3265件,推进民间融资市场规范化,切实保障金融安全;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86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妥善解决涉案民生;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926件,加强与交警、保险公司协作,赔偿一步到位,减少当事人诉累。 着力破解“执行难”。新收执行案件2249件,执结2203件,同比分别上升18.4%和16.9%。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推进查封、冻结、扣划一体化,不断填堵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空隙,共查询被执行人财产2453次,查控存款1315万元、房屋157处、车辆148辆。坚持24小时执行备勤,累计网上布控259人,八小时外共出警139次,协控到位64人。综合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电视等平台,累计曝光失信黑名单2946人次,使“老赖”在贷款融资、市场准入、出入境、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共限制出境1227人,司法拘留62人。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1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开展案件“回头看”活动,对历年来未执结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共恢复执结212件,执结标的3477万元。被市中院评为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中心工作稳步开展。立足审判职能推动实施绿色发展,依法保障“五水共治”、“六三三”等重点工作有序进行,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件8人。推进“裁执分离”,加强“三改一拆”和重点工程的司法保障,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办理涉强制搬迁、拆违、环境治理等案件55件,努力实现既支持项目落地,又保障民生权益。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制定落实《青田法院保障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意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分类处置涉企重大案件。坚持涉困企业差异化处置,注重运用动态查封等司法手段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引导严重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有力打击恶意拖欠金融贷款行为,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64件,标的额2.47亿元,执结257件,执结标的1.65亿元。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安排骨干法官为38家规上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认真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全年处理来信263件,接待来访1260人次;快速办理落实省巡视组交办的29件涉诉信访案。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6名监护人未能到庭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适宜人员参与诉讼。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支持各乡镇和计生部门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征收到位727万元。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部门、行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发送司法建议5份,延伸审判效果。组织“送法进校园、社区、企业、乡镇”等活动140次,扩大法制教育面。 三、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积极回应司法需求 深化诉讼便民举措。全力打造集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信访接待、法官约见、判后答疑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落实新案款缴费系统,实现POS机、支付宝、网上银行等多渠道缴、退案款。在全市率先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申诉案件。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在诉讼服务中心及四个人民法庭之间推行“跨区域”诉讼服务。在大楼前设立LED大屏,公告案件排期、曝光老赖、直播庭审等,不断推进司法服务便捷化、透明化。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注重对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全年累计为医疗、交通、工伤事故等案件受害人追回赔偿金2987万元。及时有效处理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576件,追回拖欠工资款890万元。妥善处理我县新丽鞋业、天宏鞋业、天泰鞋业等企业与700余名员工的劳资纠纷,成功达成和解,及时化解一系列不稳定因素。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526件274万元;向29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3万元。 优化创新涉侨审判。办结涉侨民商事案件1507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4.5%。依托庭审记录改革和QQ远程视频技术,设立涉侨网络法庭,开展网上立案、网上开庭,方便在外华侨参与诉讼,此类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7天。充分发挥海外司法联络员在协助送达法律文书、参与化解矛盾等方面优势,成功调解案件85件;提请人大任命6名侨领为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39件,进一步拓广海外侨领参与诉讼的渠道,为广大海外华侨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涉侨审判工作受到最高院院长周强、时任市委书记王永康等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广泛参与审判和调解工作,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9.8%。举办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21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400余名走进法院、了解法院,传递司法正能量;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发典型案例和工作报道235篇,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法制宣传的作用。 全面深化审判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制定《深化阳光司法实施细则》,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全年累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210份。坚持“司法网拍优先”,涉案物品网拍率达100%,平均溢价率22.9%,节省佣金159万元。阳光司法综合透明指数经省高院委托中国社科院测评位列全省第三,被省高院评为“阳光司法优秀法院”。 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促进司法审判网络化、智能化。完成法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改版升级,方便用户查询,提供网上立案、缴费、阅卷、送达、参与调解等全程诉讼服务。在全市率先实现高清数字法庭全覆盖,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庭审记录改革,累计以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案件3723件,占同期全部开庭案件的77.2%,庭审时间平均缩短30%以上。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简化裁判文书,提高审判效率。完成全库档案电子化工作,通过省一级达标考核,实现远程阅卷。 五、切实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接受监督求提升。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争取支持。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专项活动,及时改进不足,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推动工作提升。 严管厚爱带队伍。结合“信仰法治、守护公正”和“三严三实”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实行院、庭长值周制度,每周至少两次随机督查院风院纪,推动“八项规定”的落实,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出台《关于规范干警流动管理确保队伍稳定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人才管理,在启动司法改革之际坚定信念、稳定人心;重视青年干警培养,实行“导师制”,发挥资深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在全院开展以“规范、公正、高效”为主题的业务创优争先评比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履职能力。同时,通过谋划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干警食堂、船寮法庭等项目改造和建设,进一步改善办案条件,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凝聚团队力量。一年来,我院共受县级以上单位表彰集体11次、干警21人次。 细化管理促规范。开展“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修订一系列工作制度,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强化办案节点监控,推行案件质量每月评查及通报制度,奖优罚劣,促进案件质量提升。通过质效指标每月量化排名加强对办案动态管控,及时分流案件,调整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合理评价法官业绩。案件绩效管理综合得分名列全省前茅、全市第一,被省高院评为“审判管理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县法院在过去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案件总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更显突出,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一线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受到一定影响;二是队伍建设仍存在短板,特别是个别干警服务态度欠佳,司法作风不实,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三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威胁、干扰法官及家属事件仍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办案,也给法官造成不小的心理压力;四是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还需多方支持,形成更大合力。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支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法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关键之年,青田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能,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为建设法治青田、平安青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坚持深化能动司法 牢固树立中心意识,保障护航G20,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对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案件及时稳妥处置,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努力化解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大力推进破产审判,促进企业兼并重整,盘活存量资产,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完善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衔接,筑牢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屏障。认真总结涉侨审判工作经验,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推进涉侨审判工作专业化、品牌化建设。 二、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坚持公正高效司法 紧扣司法办案第一要务,注重依法惩治犯罪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推进刑事庭审和量刑规范化工作,提高刑事办案质量,严防冤假错案;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注重保护涉案民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稳妥有序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推动依法行政;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整合法院和社会力量,保障群众的胜诉权益得以实现。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诉信访,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三、更加注重司法为民,坚持优化司法服务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拓展诉讼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诉讼服务的集约化、规范化。大力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打造“智慧法院”,推广网上查询、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等做法,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落实巡回审判、远程审判、繁简分流等便民举措,努力缩短诉讼周期,不断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努力提高司法服务的品质。 四、更加注重审判公开,坚持深化阳光司法 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形成开放、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坚持“网拍优先”,规范网拍秩序;细化案件流程节点公开,充分保障知情权;广泛开展司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加大对失信人员的曝光力度,破解执行难题。 五、更加注重创新发展,坚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认真落实上级部署,遵循司法规律,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推动落实办案全程留痕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强化审判权力监督制约,倒逼办案水平提升。积极妥善应对收案量持续高位攀升的严峻挑战,加强管理创新、内部挖潜,提高办案效率。 六、更加注重能力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带队伍 坚定干警信仰法治、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理想信念,为司法改革凝聚共识。以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有效提升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狠抓司法作风,坚持从严治院,构筑更为严密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时,建立健全法官履职保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藐视法庭权威、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司法权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攻坚克难补短板,奋发有为迎改革,严管厚爱带队伍,为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建设法治青田、“两美”青田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