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3日在青田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法院院长 罗 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田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受理各类案件8151件,办结8202件(含旧存,下同),同比上升13.6%和13.1%。青田法院在年人均办案数为全市法院人均办案数近两倍的情况下,多项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指标位居全省前列,连续十二年蝉联全市法院考核一等奖。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53件,审结556件,同比下降3.3%和2.5%,判处罪犯87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5人。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绑架、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件25人;严厉惩处“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秩序的犯罪216件440人;严格审理了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等涉民生案件7件9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毒品犯罪案件60件113人。对325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罪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开展新刑诉法学习培训,认真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017件,审结5052件,同比上升18.2%和19.1%,调撤率75.6%。对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纠纷,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区环境。促进医患关系和解,引导患者理性维权,受理的3起医患纠纷全部成功化解,减少社会冲突。对于调解不成和能对社会生活提供规则指引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制裁违约欺诈。 良性互动解决行政争议。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研究解决方案,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的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审查、执结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案件160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综合治理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2488件,执结2501件,同比上升7.3%和4.3%,执结标的额5.9亿元。经省高院指定,在全省率先试点开展“分段式”执行流程管理①,办案程序更加公开公正。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房管、机场、海关等单位协作,与商业银行实现“点对点”集中查询,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合力。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 1421次,吊销护照 85本,司法拘留35人,对88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网络媒体曝光。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服务经济发展,调整审判工作重心。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县经济的影响,县内部分实体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重大影响事件时有发生。面对这一态势,我院加强形势研判,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采取积极措施,全力配合县政府处理因多个企业停产、歇业、欠薪等导致的危机事件。提请上级法院争取到凯乐公司系列案件的集中管辖权,现已审结凯乐公司系列案件43件,涉案标的4.6亿元。 优化金融法治环境,保障金融发展稳定。就如何抵御金融风险、减少不良贷款等事项向金融机构提出司法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取得良好效果。在全市率先采用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②,为实现银行担保债权、处置不良资产提供高效便捷的新路径。共受理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14件,标的额1.8亿元 ,平均审理天数仅12天,有效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青田模式③”,进一步健全诉讼与诉前矛盾化解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行委托调解和立案协调等工作,在诉前成功化解民商事纠纷1280件,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召开石雕从业人员座谈会,从法律角度对我县石雕交易提出司法建议,指导和规范石雕交易行为。积极为“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出谋划策,为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政策处理提供法律服务。 三、坚持司法为民,强化诉讼利民便民 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开通“立案”绿色通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快速审结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等案件783件,共追回劳动报酬951.4万元,在年底联合有关部门圆满解决青田泰晟鞋业拖欠工人工资系列案件,抽调二十多名干警加班加点为该厂612名员工现场清理欠薪500多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1787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403.9万元。扩大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为66名可能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无力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益。 积极为涉诉华侨提供服务。继续开通24小时语音导诉热线,积极发挥海外联络员作用,协助开展跨国QQ庭审。编发《涉侨民事诉讼答疑手册(婚姻家庭篇)》,解答华侨当事人诉讼疑惑。总结前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