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丽青船商初字第8号原告卢福友诉被告林荣春、许爱军民间借贷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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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11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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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 告本院于2013年1月9日刊登在第4版的公告被告为林荣春、许爱军的公告中,其中“请依法判令被告林荣春立即偿还原告借款计人民币30000万元及其利息(自2007年9月2日开始至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3%计算)”,更正为“请依法判令被告林荣春立即偿还原告借款计人民币30000元及其利息(自2007年9月2日开始至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3%计算)”。 二O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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