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青田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7日刊登在青田侨报的公告送达的(2014)丽青万商初字第122号原告闻红华与被告饶观红、陈建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 “饶观红(户籍所在地青田县季宅乡源坑村源坑26号)”现更正为“饶观红、陈建丽(户籍所在地青田县季宅乡源坑村源坑26号)”;“并定2014年10月20日16时00分在本院万山法庭开庭审理”现更正为“并定2014年12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万山法庭开庭审理”。特此更正。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