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5岁的刘某是青田人,开了一个中草药店。2012年12月5日因销售假药罪曾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可是他知错不改,在2013年,刘某在明知“蚁力神’’、“男邦”等性保健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然购进并偷偷贩卖。近日,青田县人民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查扣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 2013年间,刘某为了赚钱,多次在其经营的中草药店内销售“蚁力神”、“男邦”、“硬到底”等性保健品。2013年10月28日,公安机关在其店内当场查获并扣押“蚁力神’’、“男邦”等十八种性保健品,共计189颗。经丽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扣押的药品中有十七种共计177颗性保健品含有“西地那非”。经青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西地那非”为非食品原料,使用不当,将对人体造成危害,上述性保健品为有毒、有害食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