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视角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法院 > 新闻中心 > 公众视角  
男子专门冒充熟人骗钱获刑
时间:2014-09-22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儿子的朋友说要帮自己儿子买西洋参,你会相信那个儿子的朋友并把钱给他吗?温州某男子专门以对方儿子朋友的名义骗取老人钱财。近日,青田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林某,46岁,温州人。在20122月至20141月期间,林某多次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在青田县各个地方寻找老人行骗。在行骗过程中,林某先故意搭讪路上老人,谎称自己是对方儿子的朋友。之后编造自己帮助其儿子购买西洋参或者带礼金给朋友的事实,一共诈骗了5个老人,金额从1000元到10800元不等,共非法获利17000元。案发后,被告人林聪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出赃款。

 青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系自首,且已退出违法所得给被害人的情况,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开车喝水松开方向盘,造成一人死亡被判刑
上一篇:资助犯罪朋友逃跑,自己面临牢狱之灾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12368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