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70后的小李本勤勤恳恳,从业务员做到区域经理,实属不易。却意外艳遇,碰见90后的小艾,为满足情人开销,小李利用其区域经理的职务便利,将销售的货款以不入账或少入账的方式,挪用公司货款18万元。最后情人走了,自己却被判了刑。 2015年10月30日,青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企业区域经理将销售的货款以不入账或少入账的方式挪用公司资金18万元,以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的案件。 被告人小李,男,1974年12月出生,湖北宜城人。2010年3月,小李在青田县某编织袋加工厂做业务员,并先后在温州、杭州、苏州等地从事编织袋销售业务。2012年4月份,小李因业务出色,被提任为台州地区区域经理,负责该区域的货物销售及仓库管理。 这本是喜事一件,但忧心的事情自从担了经理后接踵而来。原来,其在杭州做业务员的时候,认识了一位90后的女孩小艾(化名),两人很快同居在一起。小李做业务员时将收入分成三份,一份用于自己日常开支,一份给老婆家用,还有一份就是给小艾当生活费。而今小李当了区域经理,小艾生活费要求提高了,而且小艾又怀了孕,之后,小艾的父亲又生了病…… 资金并不宽裕的小李,面对小艾的资金需求已无力应对。小李歪脑想到,可以利用其担任区域经理的职务便利,将销售的货物以不报账或少报账的方式,将公司资金先挪出来周转。小李遂于2012年4月至2013年8月通过上述方式分多次挪用公司所有的58600只编织袋的货款21万余元,归个人使用。 然而,小李的“用心良苦”并不能挽留美人心,2013年5月小艾外嫁他乡与小李断绝联系。2013年8月,小李转任广东地区区域经理,为掩盖其挪用资金的事实,小李将空缺的58600只编织袋制作虚假的调货单转移至广东仓库。期间,其主动归还了10242只编织袋的货款3万余元。2014年年初,小李转任广西地区区域经理,遂又将剩余空缺的48358只编织袋制作虚假的调货单转移至广西仓库。2014年8月,公司在清查广西仓库时发现被告人小李挪用公司48358只编织袋的货款18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将被告人小李扭送至公安机关。案发后,小李归还了挪用货款11.9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青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李利用其担任企业区域经理的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货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在案发后归还了大部分挪用的资金,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