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法庭妥善执行一起案件 6月18日,万山法庭接到举报,一非诉执行案件当事人季某已被叫到高湖镇政府,需要执行人员赶赴执行。刚到法庭报到的郑永根同志顾不上休息,马上前往高湖,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法制教育。但季某十分顽固,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郑永根就主动联系被执行人所在村干部共同参与做思想工作。在乡镇及村干部的共同配合下,经过艰苦的努力,到晚上9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执行款10000元,剩余款项保证在2008年5月底全部履行完毕。至此,经过近10个小时的努力,这起执行案件得到妥善解决。高湖镇领导对我院执行人员高度负责、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表示高度赞赏。 (万山法庭 彭胜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