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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动司法 服务社会管理
时间:2010-05-27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坚持能动司法 服务社会管理
“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是能动司法的特征,青田法院行政庭和非诉行政中心在实践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能动司法”精神,在行政案件办理与执行中主动做好案前案后服务工作,坚持公正、高效地为当地社会管理提供司法服务。 今年来,行政庭与非诉行政中心根据院党组要求,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八项司法”精神,主动服务当地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为其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行政庭与非诉行政中心接案后,主动到乡镇巡回办案,在办案中坚持公正、高效的原则。近一个星期先后赴万山、船寮、章旦等乡镇开展了法律宣传,并执结了多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70000多元,协助乡镇征收计生社会抚养费180000多元,其中执结了万山乡一件程序终结近十年的计生案件。(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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