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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四日圆满结案 一级伤残者获赔160万
时间:2010-05-26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绿色通道四日圆满结案 一级伤残者获赔160万
5月24日,青田法院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被告将76万余元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至此,经过四个工作日,一起诉讼标的达256余万元的案件已圆满结案。 5月19日,青田法院受理了一起诉讼标的高达256万余元(不包括已垫付医疗费53785元及已支付775000元)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了解,原告林某在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被重创成一级伤残,仍需后续治疗又面临经济窘境;而被告是当地某公司及其驾驶员。该院决定开通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后,立即组织双方到庭审理此案。 2009年7月20日,被告赵某驾驶被告某公司所有的浙KB1999号轿车从丽水开往青田方向行驶,当日9时50分许,途经330国道76KM+600M(青田县戈溪村)路段,与横过道路的原告林某发生碰撞,造成原告林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2009年8月26日青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林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林某先后在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丽水中心医院等医院治疗。经鉴定,林某颅脑损伤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伤残。截至起诉时,原告已花去医疗费近115万元。经办法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耐心、细心地充分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总获赔159.5万元,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刘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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