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青田法院 > 新闻中心 > 主要信息  
民二庭顺利审结七村民告村委会案件
时间:2010-06-29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民二庭顺利审结七村民告村委会案件
6月24日下午,民二庭经周密准备,迅速审结了原告朱松林、蓝竹林等七人诉被告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的系列群体性案件。 2008年9月,被告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村民委员会和该村党支部经协商后以建设泗洲埠至黄叫延伸路基缺乏资金为由,向朱松林、蓝竹林等七位村民借款集资并约定了利息。七位村民借钱后一直没有收回本息,故诉到法院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 开庭后,原告在庭上情绪一直很激动,怀疑村委领导侵占了集体财产,导致无钱归还,要求法院调查惩处。法官及时释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以及不同的救济方式。同时,法官宣布法庭纪录,引导原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各位原告终于服从庭审指挥,遵守诉讼秩序,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结。(王凌)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民二庭发法院函巧解租赁纠纷
上一篇:章村法庭实行电话通知送达录音存档制度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12368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