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纠纷 一朝化解 青田县鹤城镇花园降9号2幢1单元房屋兴建于1998年,该房楼顶系青瓦铺设,多年来顶楼702室住户一直受房顶漏雨问题困扰,2003年702室住户为解决漏雨问题,方便进行修缮,将顶楼改造出一晒台,因该房系老房,未有物业,楼顶的修缮费用一直由702室住户承担。为此702室住户与楼下住户就房顶的所有权、使用权问题致成纠纷。经社区、公安及城建部门多次调解未果,2010年9月19日楼下五住户诉至本院,要求对房顶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进行确认。 本案涉及到多户家庭的邻里纠纷,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本院受理后高度重视,民一庭法官进行了现场勘查,联系社区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向双方解释我国物权法关于房屋共有部分及维修费用承担的法律规定。2010年10月20日上午,本院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庭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就房顶及晒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维修费用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明确权责,使该楼住户今后能够更好地对楼顶进行管理、使用,成功化解了该业主共有所有权纠纷。(民一庭 姚墨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