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县支行对被申请人浙江汇宝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实现担保物权一案的处理过程中,我院民二庭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充分发扬了“三带三敢三不怕”的作风,顶着案多人少的压力,加班加点,成功举行了听证会并制作了民事裁定书,维护了我县金融机构的合法权利,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在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后,我院民二庭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执行局迅速将案件推进到执行程序,并协助执行局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共同稳妥处理其中的金融、风险、法律、程序等各类问题,切实履行好了司法的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为了感谢民二庭在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优化我县金融法治环境方面的工作,工行青田县支行特委派温晓峰副行长代表工行赠我院民二庭锦旗一面。(民二庭 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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